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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不承認,雖然我是基督徒,但在信仰的道路上,我想我應該是牧師或傳道人眼中比較難教化的那一種人吧。

雖然也曾經虔誠到想要進神學院,從此就在神的道路上走完自己的一生,但更多時候,我對聖經的某些極端教義、教會的制式化管理、信徒對於信仰的過度火熱以致造成人格、眼界、心胸的狹窄偏激,或者強迫別人信基督感到很不以為然。

 

身為基督徒,在東方的社會中,的確有頗多讓人感到為難的時刻。

家中有人去世,採用佛教的喪禮儀式進行,基督徒在這時就陷入兩難,該不該拿香? 該不該遵守佛教儀式三跪九叩?

 

上帝有這麼專制嗎?

其實這教義一點都不希奇,基督教本來就是西方的宗教,當然覺得拿香就是拜別的神,是對上帝的不敬。

 

在祖父的葬禮中,師父在堂前焚香念經祝禱發香給我們的時候,心中的確掙扎了一下下。

但我沒有說什麼,等到香快傳到我手上時,我爸忽然說了一句: 

「誒,蝴蝶你們基督徒是不是不拿香?」

 

內心鬆了一口氣,父親總在關鍵時刻解了我的圍。

整個儀式除了不拿香,事後大家進廟宇除穢的儀式沒跟之外,其他時刻我還是參與當中,做完所有的要求。

因為,在我心目中的神,並沒有這麼狹隘。如果祂是唯一的真神,地位超乎萬民、萬靈之上,祂會介意你對自己的阿公在特定社會規範下表達敬意嗎? 

我不認為。

 

無論是拿香或叩拜,其實是對先人或親人的一種尊敬,就像基督徒總是以禱告或做禮拜來表達內心對神的敬意一般。

我叩拜的對象,是我的親人,而且只在關鍵的時刻。我真的不覺得,在當下的情境表示一下對祖父的思念是多麼不尊敬神的事。

而母親也是一個基督徒,在大姨丈的喪禮中堅持不願拿香、不肯跪拜行禮,當大家都跪時,她一個人頭仰得高高的站在那裏,搞得場面有點尷尬。

這樣的舉動,看在非基督徒的眼裡,真的可以當作一種模範嗎? 真的可以讓人覺得基督教是一個好的宗教信仰嗎?

 

答案顯而易見。

 

她也常常在大家吃麻辣鍋很開心的時刻,看我們吃鴨血就說: 

「我對神很尊敬、對信仰很虔誠你們知道嗎? 聖經明白告訴我們不能吃血類的食物,你們台北的教會都沒有在遵守嗎?」

夾了一塊鴨血的筷子停在半空中,到底是要放進自己的碗裡還是丟回鍋內呢? 真是兩難阿。

那聖經也說不能吃有蹄的動物,很多節日有很多規範要遵守,那娘娘您為何沒有follow呢?

 

光是一板一眼奉行教義,做出表面的行為、每禮拜上教會,但仇視同性戀和別的宗教信仰,跟自己孩子、父母、兄弟姊妹、朋友關係緊張而不和睦,並不能使人成為更好的人,也根本無法成為模範與見證,這樣信神的意義何在?

相信神,是讓一個人學習更謙卑,更包容人性的不完美,更願意在每一段關係中修正自已不夠好的地方,更想成為一個能帶給別人正面影響的好人,而不是自以為是的訓導主任。

 

一根指頭伸出去,矛頭老是指向別人,卻忘了指向自己的四根指頭,每一次莫名的堅持已見,只是證明自己是多麼沒有智慧。

 

別再加深大家對基督徒的誤解了,好嗎?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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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辛巴克蝴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