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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愈來愈不愛看台灣的新聞和媒體的報導了。

看媒體報導事件,捕風捉影、斷章取義、嗜血貪腥,內容描述立場偏頗、乏善可陳、有的還沒頭沒尾、錯字百出,看多了會變笨;

看受害人/加害人/當事人(我指的是某些有資源運用媒體之人),唱作俱佳、聲淚俱下,比瓊瑤還八點檔.........看看周阿姑,被連日的臉書新聞洗版轟炸,我都膩到快到出汁了。

 

雖說在別人的傷口灑鹽巴有失厚道,但天底下有兩件事,遇上了,最好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後就關上門自我深切反省,不要再追問「為什麼」才是正途。

1. 被騙錢

2. 被騙感情

被騙一次是不小心,被蛤仔肉糊到眼睛或耳朵,被騙兩次、三次,或者想把騙一次的單元劇延伸成無限制續集,就無聊了。

阿姑淚眼泣訴: 「朝永朝永,你為什麼不愛我了???」(最好搭上風雨交加,打雷閃電,以便營造男主角眼神中有光芒(是閃電),女主角臉上有蘋果光(還是閃電))

朝永霸氣回: 「我要妳的兒子放棄妳的財產,還要跟我道歉,我才要回家」!!

翻譯: 我知道我做錯事啦,不過既然妳這麼愛我,沒有我不行,明知我和妳好姊妹上床還是願意原諒,那我不好好利用妳,拿拿妳的錢怎麼對得起妳?! 是吧寶貝。

 

 

阿姑阿,妳誤會啦,朝永真的好愛妳,好愛妳....的錢阿!!!

 

這故事告訴我們,

只要你夠是非不分,你還是可以繼續害人害己的活在自己的世界裡;

只要你臉皮夠厚,就算做了必須道歉的事,還是有反敗為勝的機會。

 

看來阿姑,頗有被騙感情後再加碼把錢雙手奉上的傾向,真的是愛到最高點,心中無是非阿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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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辛巴克蝴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