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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我年輕時的性格,是非常斬釘截鐵的。對就是對,錯就是錯,中間沒有一點灰色空間。

「男人打老婆?」無論如何,打人就是不對!男人該死!!

「有另一半了還劈腿?」該下地獄!

「老公外遇怎麼辦?」絕對不能原諒! 離婚!

 

 

劈腿這件事,男女面對起來,反應仍是有別,男人的另一半跟別人上床,會令他懷疑自己的能力,自尊受損;女人的另一半跟別人上床,則會令她失去信任的能力,世界被毀。

雖然,我沒有實際的經驗,但聽到女性朋友描述那種天崩地裂的情景,好像自己的世界瞬間被摧毀,你不再認識你最愛、最信任的那個人,你的自信、你的人生忽然之間沒有可依靠的憑藉,那種感覺,光用聽的,都有十分驚心動魄之感,何況是實際經歷呢?

 

最親密的關係有了巨大衝擊,這種創傷都是很強烈的。

 

其實,另一半外遇,要原諒還是要分手,很看外遇的原因、當事人的態度,和兩人是否有誠意繼續走下去,而不是光決定"分"或"不分"這麼簡單。

 

雖然,聖經記載「行淫」(好復古的字眼) 就是罪,其實動了淫念也就是罪了。上帝眼中的「罪」和凡人的定義不同。我們認為的罪,是觸犯了法律才算犯罪,而在神的立場,心術不正就是罪性的一種。

上帝對罪的看法是廣義的。

 

不過你想想,同樣是劈腿,有人是因為兩人關係出問題,沒有出口,身邊剛好又有誘惑,把持不住"撩"了下去,事後後悔不已,很不想繼續這樣下去;

有人是當初結了婚,但身旁這位不是最愛,而真正契合的婚後才出現;

也有人打著"犯錯是人的天性",視劈腿為理所當然,見到順眼就劈一下,身體不知有多軟Q,傷害枕邊人理直氣壯,還要拿錢 (咦?有在影射喔? 對阿老娘就是在說你)

你覺得,雖然結果看起來一樣都劈腿,但這些人都是一樣的糟嗎?

 

我不認為。

 

記得之前有一則新聞,夫妻倆都是基督徒。後來男的和公司同事外遇,對象還是妻子認識的。妻子非常痛苦,但後來決定原諒,繼續走下去。And then, 他們展開很辛苦的「復健」之旅。

妻子做了很多事,首先她正視且控制自己的情緒,不在丈夫面前一直翻舊帳,檢討自己在婚姻當中出了什麼問題 (她就是完美的妻子與母親,又熱心公益那種形象),努力修復和老公的關係,甚至寫長信給小三...等等。

我看到很多人說妻子很矯情啦、假大方啦、為什麼沒作錯事的人要一直檢討啦、便宜她老公啦...之類的。

 

固然我覺得她寫長信給小三還去握人家小三手說「我原諒妳」是誇張了些,但她的心情,同是基督徒的我倒是可以體會,我覺得重點有幾個:

1. 到底明不明白什麼叫「原諒」?

基督徒講「原諒」、「饒恕」,但我發現這真是超級被誤用和濫用的詞。原諒並不是「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」、「你沒錯是我有錯」、「不跟你計較」、「忘記所有一切」...才不是,發生就是有發生,傷害就是有傷害,假裝什麼都不知道裝瞎裝聾,叫作逃避現實,不叫原諒,好嗎?

我看過有一位牧師詮釋「原諒」的意義我相當欣賞:

 

「原諒,是你欠我的債,你不必還了,我也不再向你追討」。

 

假裝什麼都沒發生,並不會讓受傷的心復原,對方因為你的隱忍,也不覺得他的行為有多傷人,所以,他當然沒 有 理 由改變,這不是很容易理解的事嗎?

更何況還有人 (對!!又要說你) 想要拿錢給劈腿的人,目的是要他回到自己身邊。那個人錯的可大了,一則對方犯錯還有錢拿,豈不鼓勵他多多犯錯? 二則用錢換感情,難道不知道天底下就是"愛"這種東西,有就是有,沒有就是沒有,無法拿物質來交換嗎? 有夠愚蠢的!

三則,讓對方提出犧牲自己兒子應有的權利(遺產)來交換這種廉價的感情,如果我是他兒子我一定會氣死,這對自己孩子很傷好嗎什麼扭曲是非的爛示範。

 

再回到選擇原諒的妻子,她並沒有逃避他們婚姻有問題這件事,即使自認為自己很稱職,她選擇面對,而且從自己開始改變起。這很難好嗎? 逃避或怪罪別人都簡單太多了。原諒不是說一句我原諒你就沒事了,要作的事可多了,要真正不向對方追討他欠你的債,首先還必須克服自己才是受害者這種觀念。畢竟,要挽回婚姻,也要一個品質好的婚姻,而不是一個"你永遠欠我"的婚姻,試想這種關係有多可怕,曾經的背叛者,哪怕劈一次腿,也被判死刑一輩子,而且是一次又一次。何必如此? 

 

2. 對方的態度

我覺得,當事人的態度很是關鍵。如果對方很後悔或歉疚傷了你,更重要的是他還愛你,還想修復的話,那這段關係,就有補救的可能。當然,前提是真的很後悔且非慣犯。否則,痛哭流涕演得超感人,風頭一過又"撩"下去,老娘哪有那麼多慈悲心腸讓你糟蹋?? 還有,對方要還愛你,如果,萬一他真的愛上那個小三或老王,又在兩人之間搖擺不定的話,很抱歉,愛情很尊貴,我們可以接受犯錯,但絕不該接受共享。

你, 還是放生他吧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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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辛巴克蝴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