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攝於 花蓮兆豐>>
人活在世上的時間愈久,與社會和人際的關係就會愈顯得千絲萬縷。
結了婚、有了孩子之後,需要考慮的面向更多,人,不知不覺的被更多社會角色、期許所綑綁。
責任感和完美主義,認真說來都不是什麼壞的特質,這些質素帶著我們更加進步,更認真的生活,相對的,也期盼更多的掌聲。
但有時候,責任感強,往往把別人的擔子也當作自己的責任;完美主義,看不慣他人的懶散,也不能容許自己犯錯。
承擔的份量超過自己能承受,但又無法放手的,或許,也是一種沒有安全感的表現。
這樣的人,往往也就愈活愈辛苦。
有時候,明明沐浴在陽光下,享受著大自然帶給我們的清風、花香及鳥鳴,但卻被內在的負擔蒙蔽,看出去的世界也就橅湖不清,這樣的活,不可惜嗎?
人生很短,每一分一秒該怎麼過,最終還是取決於自己。
或許有人需要為別人而活才能得到價值感,我並不否認,為別人活,是一種大愛。
前提是,自己心甘情願,且隨時自在。
我想,「自由自在」,其實是超高級的境界吧。
對我來說,那並不是四大皆空,什麼都不用管,像風一般飄來飄去,
而是一種自由的付出,自在的享受,
是一種內在的狀態,跟外在生活忙碌與否、社會關係多寡無關。
有些人的生活社會網絡緊密,每天都很忙,但他待人接物仍舊從容且溫柔,不搵不火。溫柔不是說話輕聲細語的意思,而是對人有種真實的善意及體貼,不是為了盡義務、負責任、博人歡喜,而是對人對這世界有愛。
這樣的人,幾稀已。
但我對這樣的人,真正心懷敬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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