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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一天上網搜尋資料,列表中竟意外跳出自己以前寫的部落格。

禁不住手癢點進去看了一下,讀著自己寫過的東西,竟然有種好熟悉又好陌生的感覺,時不時還會有種: 

「這真的是我寫的喔,我以前的文筆和心情原來是這樣的喲?!」頓時有股好濃的懷舊感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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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<為什麼筆法霎那間變得那麼村上春樹呢?>>

 

看日期也不過兩三年前,怎麼感覺已經是上個時空的事了?? (難道結了婚之後,心境真的老得那麼快???)

看看內容和書寫的情懷,跟現在的文章相較之下,真的有那麼一點不同哩! 書寫日誌真的能明顯看出自己的改變,歲月加諸在自己身上和心上的軌跡,這種感覺超有趣的阿! <<吼,我真的被村上附身了啦! >>

可惜我連密碼什麼的都給忘了,以前部落格刪也刪不掉,也沒辦法整個匯過來,只好把一些有紀念價值的文章照發表日期、標題、內容搬過來,以茲紀念。

 

還記得這篇文章的緣起,是由於我在結婚前忽然失心瘋,中了"將過去好好做個清理"的毒,做了一件熟知內情的人都讚揚鼓勵,但我本人事後覺得處理得不算太成功,好像又再次使對方和自己困擾的事。

這教訓讓我記得,有些事,無論於情於理它多有道理,如果那個對方無法領受你的好意,那......這件事是不是其實沒必要做?

唉......(遠目)

很多事,很難真正知道對不對、好不好,後果好壞,也只能自己承受了。 

 

<< 好了啦,本文開始  >>


 

身為萬物之靈的人們要注意,如果在做某些事的時候一直有一種:我這樣做會不會很蠢的感覺? 不要懷疑,趕快就此打住,金盆洗手,你的人生才不會一錯再錯啊!

話說我有個女友,有天性衝衝興沖沖的跑來告訴我說,她可以跟她前男友當好朋友,其根據是她前男友告訴過她,雖然我們分手了,但還是朋友。不顧我溫言相勸and 極力阻止,結果她前男友在得知她身邊有伴後,有意無意的酸言酸語令她難以忍受,這場莫名其妙的友誼宣告結束。

另一個朋友放著身邊對她情深款款的男人不顧,跑到英國去跟她一向心儀的學長告白,臨行前她問我: 我這樣做會不會很蠢?
我不忍心直接告訴她答案,也只能希望學長在明知她喜歡他很久了,遲遲不表態還遠走他鄉,會為了她這一趟勞苦加勇氣的奔波而改變心意。

我想除非奇蹟出現吧!
真正喜歡的話,哪有不趕快摘下來放自己口袋裡的事呢?


如果你得知前女友要結婚,還大費周章的與你聯繫,千萬不要一時心軟認為可以把對方當朋友阿,除了看別人幸福自己眼紅,若身旁沒伴還要聽到別人為你唏噓,這種打落牙齒和血吞的壯志情懷只適合拿去拍愛國電影,真正現實生活還是免了免了吧。


若你15年前對小學同學惡作劇一場,害對方被學校寄了一支大過,請不必在五百年後的今天,二話不說,打電話過去就直接懺悔說:I’m sooooo sorry for hurting you in that day!
不要說人家可能已經飛黃騰達根本忘了有這回事,偏偏你老兄沒事還要提醒他一下,要不就是人家果真因為你的緣故,從此就認為自己人生有汙點,一輩子就此沉淪,你的一句話到底可以改變什麼哩?
真是令人懷疑阿。


有些人常常因為別人的故事是自己的縮影,所以聽到對方描述就忽然想起自己的前塵往事,即使不關自己的事,還是忍不住要拼命的搖撼對方的肩膀: 你一定要! 一定要開口對他說出,那些年沒有說出口的話!

(眼角還要有一滴即將湧出的淚水,很顯然是被自己的劇情感動)

小心阿,當你不小心,被路人甲這樣信誓旦旦的提醒時,你一定要明白,路人畢竟是路人,他不是當事人! 若心中響起警鐘,要記得那是你靈敏的自保器啟動,千萬不要忽視它阿!

 

別人認為對的事,有時候是他自己想做做不到,或者是她想要別人對她做,但是得不到,千萬不要跌入演完別人故事的陷阱,因為,可能搞了半天,劇本拿錯,演員對錯戲,正打歪著,比不打還慘阿!!!

 

 

<2011, Jan,23 舊作>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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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辛巴克蝴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